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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城镇:深化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

来源:高台县罗城镇 作者:李志雁 高峰 发布时间:2024-10-21 09∶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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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罗城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,着眼弘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基层阵地再盘活、基层资源再分配、基层力量再调整,确保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,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。

基层阵地再盘活,畅通“简约高效”善治渠道。充分发挥便利与效率相统一的“双擎”效应,设有信访接待室、法律咨询、政务服务12345热线办理窗口的群众来访接待大厅,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设置监控研判室,现有综治“一网通”监控20个,实现全天候、全时段、全地域对全镇13村周围及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,提高了乡村法治管理效能。同时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,全镇构建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治理格局,实现即时掌握民情民意,源头化解矛盾纠纷,萌芽状态消除安全隐患。

基层资源再分配,夯实“一网协同”善治基础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将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,整合村级人员力量,充分发挥网格员、村干部“千里眼”“顺风耳”作用,构建起以网格为触角、村为终端、镇综治中心为主体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,定期分析研判基层矛盾纠纷,遇到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及时组织群众商议,把会议现场变成议事现场,做到民生保障一站服务、社情民意一网尽收,摸排处置一揽子解决,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“第一道防线”。

基层力量再调整,拓展“群众满意”善治成效。深入推进“法治带头人”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工作,积极吸纳村干部、网格员、退休党员、退役军人、致富带头人加入法治乡村队伍,分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知识培训,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法治乡村队伍,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,有效提升案件的成功化解率。至目前,共举办法治业务培训3场次,培育“法律明白人”39人,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12余件,办结各类事件110余件,化解率达98.21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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